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5-24债券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未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4年9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05,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9%,最高成交价为46.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1,031,95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详见《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
二、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准值,对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一)公司业绩考核
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 | 考核指标 | 归母净利润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2024年 | 年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率 | 5% | Am*80% |
注:(1)上述“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需剔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
净利润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80% | |
A<An | X=0% | |
确定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的规则 | (1)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时,X=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An≤A<Am时,X=80%; (3)当考核指标出现A<An时,X=0%; |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可解锁。若解锁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未能解锁,则解锁期对应的未解锁标的股票权益不得递延,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因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后,于锁定期满后择期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二)个人考核指标
公司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对持有人进行个人绩效评价并确定每期解锁份额数。个人绩效评价包括五个等级:A、B、F。员工当期实际解锁比例根据考核等级确定,具体如下:
评价结果 | A | B | F |
归属比例(N) | 100% | 80% | 0% |
考核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解锁 比例(X)*个人层面解锁比例(N)。
若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锁或实际解锁股票份额小于目标解锁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收回,并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按照出资金额与实际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出资。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三、考核结果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02845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30,231,898.13元,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在2024年的影响金额为6,980,880.86 元,公司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为37,212,778.99元,较2023年度下降64.46%,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9月23日解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择机出售股票,并按照出资金额与实际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出资,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完全按照情形发生前的程序进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