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026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00元/股(含本数),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1)。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4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2025-003、2024-01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79,411股,占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总股本的0.68%,最高成交价29.44元/股,最低成交价19.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789,196.7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30元/股调整为43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3月20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3元/股(含)测算,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36.34万股至182.85万股(调整后的回购
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0.86%至1.16%。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比仅为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43元/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