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宁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工作调整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