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2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2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庆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董事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61,624万元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1,624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腾先生、姜骞先生、司徒智博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到期日延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即将到期的人民币182,136万元借款到期日进行延长,借款延长到期日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腾先生、姜骞先生、司徒智博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期限延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9.9984%股权(即1,390,434,107股股份)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质押担保债权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10亿元。质押担保如下全部债权:(1)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大庆龙化成品油储运有限公司的融资行为与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协议;(2)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大庆龙化成品油储运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腾先生、姜骞先生、司徒智博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题与本次董事会会议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题共同提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2024年10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2024年12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庄玉武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