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完成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委派王可先生、方大意先生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收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方大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国金证券现委派姚连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方大意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可先生和姚连军先生,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保荐机构继续就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姚连军先生简历姚连军先生: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资深业务经理,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先后参与或主持了沃文特IPO、一道新能IPO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及威龙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