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京门大厦十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王浩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中视传媒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 《关于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 《关于核定监事202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关联监事刘宏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 《中视传媒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五、 《关于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尽职尽责,保证了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及监督方面的充分、有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六、 《中视传媒2024年度董事述职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六位非独立董事(李颖董事长、王钧董事、肖志涛董事、胡源广董事、闫文强董事、韩喜明董事)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会议同时通报了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