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9证券代码:400169 证券简称:江科宏3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桔子水晶南京奥体中胜国际博览中心酒店B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8,484,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董事曾凡曦因公事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 年1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367,771,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票712,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东、黄萍萍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