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考虑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
? 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公司拟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结合累积未分配利润与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不高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一、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6,200,866.4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77,371,4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7,737,144.6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7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27,299,052.20元(含税),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44.69%。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 万元”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7,737,144.60 | 247,171,430.70 | 82,390,476.9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49,164,832.24 | 1,109,888,597.22 | 880,916,474.3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66,200,866.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27,299,052.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80,027,477.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27,299,052.20 | ||
现金分红比例(%) | 44.69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9,164,832.2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97,737,144.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76%,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2. 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投资者可在线与公司就2024年度经营成果、现金分红、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互动交流,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3.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血源拓展、提升新产品的销量、压控成本费用增幅,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 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规定,公司拟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结合累积未分配利润与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不高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为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尚未完全确定,最终方案以董事会后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本次拟定的中期分红规划范围内制定的具体方案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