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2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通讯监事会的通知及《关于2025年度向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度向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5年3月12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监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一)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如遇到国资审批等因素,授
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
(二)对全资子(孙)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3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59.4
亿元。
(三)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16.6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16.6亿
元。对全资子(孙)公司和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允许在担保额度79.6亿元内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它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四)对参股子(孙)公司总担保额度1.05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2.05亿
元。
(五)公司(含子公司)为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及客户开展金融服务而承担的对外
担保责任总额不超过53.9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7亿元,允许在此额度内对不同业务调整使用担保。
(六)公司或其子公司为销售福田汽车产品而办理商融通业务的经销商或相关机
构等承担回购责任:总担保额度为173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为80亿元,允许在此额度内对不同业务调整使用担保。
(七)上述担保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提交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交易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八)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年报、中报以及月度担保进展中予以汇总、
体现或说明。该议案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号)。
(二)《关于2025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
本公司共有监事9名,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焦枫回避表决。截至2025年3月12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8张。监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
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一)同意自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如遇到国资审批等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为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1.2亿元的担保总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47.9亿元;
(二)上述担保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交易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年报、中报以及月度担保进展中予以汇总、
体现或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为关联方按股比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号)。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