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0.5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3—2025年度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为:
以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公司在各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应占公司该年度扣除法定储备后净利润的约百分之六十,且每股现金股利不低于人民币0.5元。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75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0.54元/股(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39,860,4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5,421,524,61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7,730,692,509元(含税),占本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3.59%;占本年度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收益扣除法定储备后的比例为60.03%,符合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7,730,693 | 11,507,225 | 21,333,850 |
回购注销总额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425,051 | 20,143,947 | 33,369,37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 9,174,55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A) | 40,571,7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B)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C) | 22,646,1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A+B) | 40,571,76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179.16%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 否 |
险警示的情形
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