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2025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最终保费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
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召开股东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