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600231)_公司公告_凌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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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1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松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的议案》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处理调节利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出现亏损,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本年度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存在少量一般缺陷,公司一经发现便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相关缺陷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计提减值准备、报废固定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年报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年报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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