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大会监
事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志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5月12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5月12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咏梅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3年5月12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3-018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人员选举属于正常换届选举,为公司治理的正常环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