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600305)_公司公告_恒顺醋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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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1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镇江康华汇利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

府路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84,130,7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65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殷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陈月娥女士、监事徐经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董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党委委员、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郜益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81,490,64899.454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选举郜益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3,876,75592.77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0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成、杨书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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