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5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程少民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到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少民先生、刘发明先生及王敏女士现场参加会议,监事韩长纯先生、许鸿坤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2024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资产处置损益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处置损益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四、五、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