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目录
目录 | 页码 | |
一、专项说明 | 1-2 | |
二、附件 | ||
1、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C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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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专项说明
CAC专字[2025]0141号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公司”)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
月
日出具了CAC审字[2025]0166号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国旅联合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的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等编制汇总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国旅联合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国旅联合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复核,除此之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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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后附的汇总表与我们审计国旅联合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
致。为了更好地理解国旅联合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本专项审核说明仅供国旅联合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审核说明作为国旅联合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附件1: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天津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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