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房产、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获悉公司部分房产、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房产、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部分房产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产权证号 | 地址 | 冻结机关 | 冻结期限 | 冻结原因 |
吉(2017)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251037号、第0250740号、第0248933号、第0251038号、第0251048号、第0249246号、第0249222号、第0248876号、第0248868号 | 南关区解放大路吉宇大厦1栋201号房、202号房、203号房、206号房、301号房、302号房、303号房、304号房、305号房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3年 | 主要系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所致 |
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424467号 |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4666号万科惠斯勒小镇一期商业1、2号楼102号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3年 |
2、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被冻结股权公司名称 | 被冻结股权认缴出资额(万元) | 冻结机关 | 冻结期限 | 冻结原因 |
宿迁文竹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3年 | 主要系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所致 |
北京九润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77.64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二、部分房产、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原因
上述资产被冻结主要系公司与成都工投美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投”)、成都蓉台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台”)、四川泰通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泰通源”)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所致,
法院判决公司向上述原告分别支付回购款3,250万元及违约金、650万元及违约金、399.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三、部分房产、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上述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但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所有资产被处置的风险,若上述公司部分资产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护股东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