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11,138.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491,068,772.48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6
日,公司总股本806,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64,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94%。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行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064,000.00 | 16,128,000.00 | 64,512,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711,138.29 | 16,975,212.98 | 86,538,573.9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91,068,772.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8,704,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1,408,308.4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8,704,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214.22%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