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686
截至2024年末,中兴华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所未经审计的2024年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中兴华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俊晓,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2:郭正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财政部第四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品爱,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4年1月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9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1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
协商确定,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规定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确认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