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600449)_公司公告_宁夏建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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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原由独立董事张文君(主任委员、会计专业资格)(已离任)、独立董事黄爱学、董事于凯军组成。鉴于独立董事张文君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经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补选罗立邦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张文君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经上述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罗立邦(主任委员、会计专业资格)、独立董事黄爱学、董事于凯军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内审工作总结、内控体系工作报告、重大资产重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关联交易、购买理财产品、聘任审计服务机构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出席会议情况相关决议表决结果
罗立邦张文君黄爱学于凯军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出席出席出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全票通过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出席出席出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票通过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出席出席出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宁夏建材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全票通过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出席出席出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全票通过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席出席出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全票通过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出席出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考核办法(试行)》全票通过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出席-出席出席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全票通过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出席-出席出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全票通过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出席-出席出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全票通过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1.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月5日与审计机构召开第一次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商议确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计划,并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基本符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2)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基本能够反映公司2023年底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3)审计委员会将督促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再行审阅。

2.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2月28日与审计机构召开第二次沟通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第二次审阅,并出具了以下审阅意见:

(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2)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2023年底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二)内部控制监管方面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5日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重大资产重组方面的履职情况2022年4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向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公司下属水泥等相关业务子公司控股权及其持有的水泥等相关业务涉及的商标等资产。2023年8月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及时向上交所上报重组申报材料。2024年1月2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决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本次交易予以终止审核。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建材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考虑到本次交易历时较长,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发生了一定的波动和变化,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和《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延期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2年内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除履行承诺期限变更外,《关于避免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四)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履职情况

本年度,除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外,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联交易议案1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汇报、询问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所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机构聘任方面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9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查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大华事务所在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开展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面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2日审议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审查、监督、指导及沟通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慎决策,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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