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宝钛宾馆七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签公司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 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会计事项的处理、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财务报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4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公司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系统总结和反映了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对维护员工、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所采取的行动以及在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真实的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促进了公司全面健康发展。
7、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对2025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的预计是基于目前市场需求的判断,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8、公司与关联方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是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