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报表信息及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积极履职尽责,共计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15项议案,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详见下表:
召开日期 | 届次 | 审议事项 |
2024年1月15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1、商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
2024年3月11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1、年审注册会计师介绍年审工作进展情况; 2、审阅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
2024年3月28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1、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 2、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公司对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
6、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7、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0、审议《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公司对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6、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7、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审议《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2024年4月25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8月16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
2024年10月25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4年12月12日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聘用的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约定时限内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审计委员会经会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建议,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件进行审议。
3.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及审计方法,协商确定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未发现在年度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要求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过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1.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2.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和年度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重点关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各项内部控制管
理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
(五)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是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其交易行为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合作和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恪尽职守,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