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1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5-017号),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017号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宝钛集团通知,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有关监管部门支持股票增持的政策工具,宝钛集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宝鸡分行”)达成合作意向,交行宝鸡分行向宝钛集团出具了《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宝钛集团增持本公司股票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7亿元整,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用途为仅限于增持公司股票。因此,宝钛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宝钛集团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专项贷款。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