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自维)本人作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2022年3月3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云南省商业储运总公司主办会计、云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到公司所属企业现场调研、参与监管部门及公司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十分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5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召开11次董事会,其中,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5次,以通讯方式召开6次,共审议通过52项议案,听取汇报事项8项。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仔细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为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提出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谨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次) | 股东大会(次) | |||||
应参加 | 现场方式 | 通讯方式 | 委托 | 缺席 | 应参加 | 实际参加 |
11 | 5 | 6 | 0 | 0 | 5 | 5 |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9次,对提交审议的18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研讨。审议了内部审计相关事项,建议做好整改跟踪评价工作。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外审机构关于年度审计情况、半年度报告审阅情况以及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对重点领域风险跟踪、监管新规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示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内控风险事项。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会,对6项重要事项进行认真研讨,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实地调研及参加培训情况
1.实地调研情况
2024年4月和7月,本人分别到公司在云南、青海、西藏所属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被调研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工程建设、成本管控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汇报,对被调研企业经济效益、产品产量、质量提升、资源增储、工程进度上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相关建议:一是矿山企业提出要持续推进数字化矿山建设,在老矿山引进新技术、新设备,用新质生产力赋能矿
山高质量发展。二是冶炼企业提出要持续加强价值管理,精细化组织生产,深化全要素对标,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2.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及典型案例”和“2023年报信息披露新政解读”直播培训,云南证监局组织的云南辖区并购重组及独董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以及公司组织的第二期独立董事大讲堂,参加了“保险机构绿色金融治理实践”“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导师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高月度信息简报》《锌铅锗银行业分析报告》《监管动态月报》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本人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
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
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一)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主动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增进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深入了解,同时也通过中小股东的诉求向公司传递完善公司治理建议。
(二)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均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及相关舆情,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调查,积极收集资料,深入分析各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潜在风险,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
(一)依照规定审议收购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33%股权、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认为相关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且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
(二)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数据准确详实,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三)对董事的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的监督,认为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公司董事会运作的需要,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在履职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作用。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及合作,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方自维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