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公司对容诚事务所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3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事务所在全国设有19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二)人员信息
容诚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含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2023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94家,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覆盖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7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
(一)质量管理水平
容诚事务所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建立了全所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针对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容诚事务所采取了系统化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确保审计质量符合执业准则和监管要求。
(二)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充分考虑了公司各类业务形态和行业特点,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对风险领域和关键事项均给予了重点关注。容诚事务所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容诚事务所就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事务所为公司配备了专业性强、行业经验丰富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容诚事务所建立了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
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签字合伙人:王书彦,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交建股份、双枪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谭冉冉,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双枪科技、星源卓镁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菲,202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良文,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大讯飞、六国化工、国盾量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事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并且及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要求参与审计的项目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容诚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
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确保各项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经过综合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事务所在专业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容诚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开展相关审计程序,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人员勤勉尽责,能够根据审计计划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