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600511)_公司公告_国药股份:2024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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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2024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0

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13家二级子公司,国药慧鑫清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药(北京)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家三级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的规划及落实、市场竞争风险、研发、客户信用风险、科技创新的规划及应用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内部控制手册》、制度流程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错漏占本公司税前利润比例5%以上(含5%)2%-5%(含2%,不含5%)小于2%
财务报告错漏占资产总额比例大于1%0.5%-1%(含0.5%,不含1%)小于0.5%

说明:

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税前利润小于100万元,利润指标不参与定量标准认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②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③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④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①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②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③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部门留置,或移交司法机关。④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⑤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
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⑥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①会计机构负责人缺乏必要的任职资格和胜任能力。②财会岗位职责不清晰,关键的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③固定资产和存货未按制度规定清查和盘点,差异处置未经恰当审批或未提出处理意见。④未按制度规定与外部往来单位对账,对账差异未及时处理或未提出处理措施;内部往来及关联方交易出现差异,未及时处理或未提出处理措施。⑤未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或调节表差异未及时处理。⑥重要原始凭证如出/入库单、开出发票/支票等不连号或未经审批取消原始凭证。⑦款项支付所需印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未分离保管;网上银行账户管理中,网银制单和复核权限、密码及U盾(密码器)未分离保管。⑧会计凭证未按规定装订、保管和归档,或会计凭证丢失。⑨财务信息系统的用户管理或密码管理未按要求执行,或财务信息系统的用户权限设置不符合不相容岗位分离的要求。⑩其他。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小于500万元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出现以下情形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造成重大资产损失风险。②被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企业面临行政处罚等,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③受到境外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制裁等,企业国际化战略或国际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④被境内或境外媒体网络刊载,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⑤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出现以下情形并造成较大影响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①未落实“三重一大”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②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③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④关键岗位人员或普通员工流失严重。⑤公司关键岗位员工发生较严重舞弊。⑥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监管要求,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⑧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决策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散乱。⑨委派至公司所属企业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利益受损。⑩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和声誉受损;迟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媒体负面新闻出现,不良影响较重。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缺陷:①领导班子成员在经营管理中职责权限不清、交叉任职或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分工不当。②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长期(一年)未听取内部控制工作汇报。③投资、研发及工程项目无计划/预算或超计划/预算,项目立项、变更、撤销未事先获得批准。④人力资源岗位职责不清晰管理混乱,普通员工流失较严重。⑤公司员工发生较轻微舞弊。⑥资产购置、验收、使用、日常管理、报废处置、账务处理等职责不清晰,不相容岗位未实现分离,管理混乱。⑦采购业务的计划、采购、验收、财务、合同管理等职责不清,缺乏相互监督制衡,管理混乱。⑧未按规定审批或未经授权签署合同。⑨未按规定开立或使用银行账户。⑩违反内部规定程序,发生安全生产故障,造成轻微损失和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出现媒体负面新闻,不良影响较轻微。?其他。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进行及时整改。

内部控制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公司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不断进行调整和改善,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和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报告期内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进行及时整改。

内部控制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公司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不断进行调整和改善,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和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2024年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不断进行调整和改善,并在后续工作中持续跟进。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能够满足内部控制的目标,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强重要领域、重要业务的内控监督,持续推动公司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蒋昕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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