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国药股份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整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
经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余兴喜、陈明宇、刘燊、姜修昌、李晓娟等5名董事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余兴喜先生担任;2024年12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余兴喜(召集人)、史录文、陈明宇、刘燊、沈涛。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为年度审计沟通会,无审议事项。
2.2024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国药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国药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国药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国药股份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国药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国药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国药股份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情形。公司的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公司2024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认为天健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表示认可,批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督促公司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4.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和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审议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并适时敦促公司方面尽快整改内控缺陷,促进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委员会职责与义务,有效发挥其在加强审计和风险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