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14证券代码:400234 证券简称:迪马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
六、备查文件目录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