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毕亚林曾作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毕亚林,男,1971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现任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广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因个人工作原因提出辞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已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离职正式生效。
二、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分别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1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务未出席。
(二)董事会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出席了4次,出席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毕亚林 | 4 | 4 | 3 | 0 | 0 | 否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向本人报送公司及行业相关的重要信息,使本人能够快速了解和掌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动态。按照规范要求,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治理情况,通过审阅书面材料与会议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在行业中的发展态势和经营状况,并积极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委员。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1、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关于<内部审计工作2023年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提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提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同意《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同意《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5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针对各项需要独立董事审查的重要事项,均认真审查并出席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
公司以上重大事项的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重大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具体如下: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497.55万元,同意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7,325.41万元。
2、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事项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2023-2025年度,置入资产(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在每年度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6,800.00万元、7,400.00万元、7,900.00万元。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28.85万元,已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法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审计结果,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295.91万元。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亏损,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2023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承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各类临时公告22项。本人对公司2024年任职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3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九)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项目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每次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在公司年度董事会上提交本人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委托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邓世豹先生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代为述职。特此报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亚林(已离任)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