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69证券代码:400222 证券简称:园城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牟赛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350,53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其中:
1、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393,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957,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任期将于2024年9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提名牟赛英、潘海华、曲剑波、张杰、韩荣峰(前述人员均为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组成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393,3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3%;反对股数16,957,1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7%;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
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任期将于2024年9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提名刘克涌、荆连顺为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31,393,33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3%;反对股数16,957,1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7%;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铭君、蔡泳琦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