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龙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传票》的公告
中油龙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龙昌”)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的(2024)陕01民初274号传票。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2024)陕01民初274号《传票》的主要内容:
原告: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湖支行被告1: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被告2:中油龙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事由:开庭应到时间:2025年3月10日9时00分应到处所:主楼五楼28法庭
二、本公告相关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上述诉讼,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中油龙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