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龙昌(600772)_公司公告_龙昌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龙昌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2

公告编号:2018-045证券代码:400052 证券简称:龙昌1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中油龙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华一路239弄6号205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伟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施展因出差缺席,委托董事庄佳敏代为表决。董事李欣因出差缺席,委托董事邓亮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由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推举赵伟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因公司高管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朱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拟聘任戴伊雯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董事会秘书一职、拟聘任何建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任期均为三年,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高管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朱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拟聘任戴伊雯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董事会秘书一职、拟聘任何建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任期均为三年,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迁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议案内容:鉴于国家对于喀什等西部地区企业有各项优惠政策,为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考虑,建议将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新疆喀什地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内容:鉴于国家对于喀什等西部地区企业有各项优惠政策,为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考虑,建议将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新疆喀什地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提请公司迁址的议案已经由公司董事会通过,提请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中油龙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油龙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1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