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灌球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发挥宏观经济研究领域优势,研究应对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做好政府相关政策解读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合理的建议;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促进中外大股东之间的沟通理解,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黄灌球先生, 1960年出生, 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本人为Bull Capital Partners Ltd.(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创始人兼董事, 并在香港上市公司REF Holdings Limited (股票代码: 1631)任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4月起出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10次及股东大会1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黄灌球 | 10 | 10 | 2 | 0 | 0 | 1 |
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5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讨论了高管薪酬与长期激励议案,对高管薪酬的对标组、薪酬定位与考核等提出了相关意见,并分别审议了:(1)公司2024年高管考核方案行业对标考核指标调整的议案;(2)公司新晋升高管定薪的议案;(3)高管薪酬激励项目咨询公司选聘的议案;(4)高管薪酬与长期激励的议案。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公司2023年审计计划、内审内控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业绩公告、公司年报审计师汇报2023年审计完成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业绩公告;关于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4年内审&内控工作进展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公司2025年内审&内控工作计划。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公司高管的研讨工作。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未来5年发展战略以及宏观形势展望及关键战略回顾的研讨工作。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等,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相关技术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高管薪酬与激励项目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1月29日,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定期报告
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和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灌球
2025年3月26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继平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格把关认真审议各项工作,并为公司提高监管能力提出建议。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促进中外大股东之间的沟通理解,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继平先生,1968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和纽约大学法学院公司法硕士。2021年4月起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10次,出席年度股东大会1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继平 | 10 | 10 | 2 | 0 | 0 | 1 |
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其中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治理与合规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参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公司高管的研讨工作,并与有关新增候选人进行考察交流。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公司2023年审计计划、内审内控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业绩公告、公司年报审计师汇报2023年审计完成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业绩公告;关于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4年内审&内控工作进展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公司2025年内审&内控工作计划。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讨论高管考核方案行业对标考核指标调整、公司新晋升高管定薪建议、高管薪酬激励项目咨询公司选聘、高管薪酬与长期激励建议方案等事项审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报告进行了认真阅读与研究,认真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时通过公司高管、董事会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等,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相关技术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高管薪酬与激励项目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投资并购、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1月29日,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定期报告
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内审内控计划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师的独立意见,督促公司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均能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独董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和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继平
2024年3月26日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泓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议各项工作,并为公司提高监管能力提出建议。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促进中外大股东之间的沟通理解,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江泓先生,1970年3月出生,厦门大学财经系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员。本人于2021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于2023年7月起在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68)担任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10次,出席年度股东大会1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江泓 | 10 | 10 | 2 | 0 | 0 | 1 |
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5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治理与合规委员会会议2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分别审议了:1、公司2023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业绩公告;2、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6、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7、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业绩公告;8、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9、关于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11、公司2025年内审&内控工作计划。
分别听取了:1、公司年报审计师汇报2023年审计完成报告及前次会议关注事项的反馈;
2、内审内控2023年度工作报告;3、公司2024年内审&内控工作进展报告。
(1)在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时,建议公司组建专门的团队对低效、无效资产进行核查清理;
(2)在听取内审内控2023年度工作报告时,提议专项审计报告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在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提出建议对混凝土业务进行投资回顾,以降低风险、提高回报率;
(4)在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业绩公告时,提醒公司考虑海外费用分摊和国内现金流问题;
(5)在听取公司2024年内审&内控工作进展报告时,提议公司关注海外内控管理制度适配性和差异性;
(6)在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时,提醒公司在关注期间费用上升因素时可能有员工转型方面的变化;
(7)在审议《关于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对财务融资方案表示关注,建议公司对项目细节进行充分准备和记录,以及新增相关交易条件;
(8)在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时,提醒审计师关注公司自开发系统在海外应用时的差异,以免带来损失;
(9)在审议公司2025年内审&内控工作计划时,建议考虑通过数字化手段排查审计重点。
作为公司治理与合规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海外业务内控体系和国内内控制度的差异性进行提议,避免发生重大风险和隐患。
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讨论高管考核方案行业对标考核指标调整、公司新晋升高管定薪建议、高管薪酬激励项目咨询公司选聘、高管薪酬与长期激励建议方案等事项审议,并参与表决。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公司高管的研讨工作。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正确行使独立董事权益,注意了解相关的行业和企业信息,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报告进行了认真阅读与研究,认真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时通过公司高管、董事会办公室了解详细情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管理层进行充分讨论,再根据相关要求发布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等,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相关技术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高管薪酬与激励项目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1月29日,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豪瑞尼日利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定期报告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内审内控计划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泓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