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咏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连同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孙诗旖女士一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刘咏涛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刘咏涛先生简历
刘咏涛先生,1983年4月出生,同济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并持有公司律师工作证。2010年加入上海医药,历任公司法务部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与项目经验,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截止目前,刘咏涛先生未持有公司A股或H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