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6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发布了《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24-069),其中公告了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所持公司合计287,012,036股股份被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的事项。
2025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5司冻0325-1号),获悉上述被轮候冻结的股份已被解除轮候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杉杉集团 |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股) | 287,012,036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9.6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2.74 |
解除轮候冻结时间 | 2025年3月25日 |
持股数量(股) | 320,296,700 |
持股比例(%) | 14.21 |
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 320,296,636 |
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0.00 |
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4.21 |
注:“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杉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为1,328,477,95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4.76%,占公司总股本的58.95%。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