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的调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8号》规定,公司应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
营业成本 | 418,839,317.44 | 213,964,383.43 | 33,247,056.35 | 27,041,614.71 |
销售费用 | -418,839,317.44 | -213,964,383.43 | -33,247,056.35 | -27,041,614.71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