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82,421,581.11 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48,689,5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9,206,053.40 元。2024 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0,531,856.6元。 2024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09,737,910元(含税),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09,737,910 | 294,251,014.5 | 247,790,32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2,421,581.11 | 947,899,545.53 | 822,216,239.7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263,308,651.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51,779,252.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07,558,009.2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51,779,252.50 | ||
现金分红比例(%) | 93.85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