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现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委员会由5位董事组成,分别为:綦好东先生、吕祥友先生、杜兴强先生、刘玉珍女士、靳庆军先生
。其中,綦好东先生、杜兴强先生、刘玉珍女士、靳庆军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数;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綦好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及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委员会会议10次,审议议案22项,具体如下:
序号 | 届 次 | 时 间 | 会议内容 |
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划(2023-2027年)》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报告期初,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綦好东先生(主任委员)、吕祥友先生、严法善先生、胡希宁先生、满洪杰先生。2024年4月29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綦好东先生(主任委员)、吕祥友先生、杜兴强先生、金李先生、靳庆军先生;严法善先生、胡希宁先生、满洪杰先生不再担任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12月26日,刘玉珍女士担任委员会委员职务;金李先生不再担任委员会委员职务。
序号
序号 | 届 次 | 时 间 | 会议内容 |
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4年3月19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3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6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7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8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9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6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2月2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报告期内,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 | 职 务 |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綦好东 | 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 10/10 |
吕祥友 | 董事、委员会委员 | 10/10 |
杜兴强 | 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 7/7 |
刘玉珍 | 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 0/0 |
靳庆军 | 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 7/7 |
严法善 (报告期内离任) | 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 3/3 |
胡希宁 (报告期内离任) | 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 3/3 |
满洪杰 (报告期内离任) | 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 3/3 |
金 李 (报告期内离任) | 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 7/7 |
三、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就更换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
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在业绩预告披露前,按规定对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审核。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事前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范围、审计方式、时间安排等事项,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初步结果汇报,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等情况。
委员会在查阅公司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划(2023-2027年)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和各类审计报告,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针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审阅专项检查报告。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委员会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健全了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就更换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委员会审阅了张静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有利于公司经营与发展;同意聘任张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袁西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恪尽职守,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委员会将认真履行《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