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范保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议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议案》
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含等值外币)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保群、李寿喜、包新民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