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600958)_公司公告_东方证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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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本次修订内容包括:

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规定,对经营范围条款补充增加“许可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和“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

二、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新增一条将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

三、结合公司实际,将章程中原“稽核”表述调整为“审计”。

具体修订内容及修订依据详见附件。除附件所述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文中黑体字为新增或修改内容,波浪线为删去的内容。

修订前修订后修订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也可以经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也可以经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并结合公司实际修订
/第十八条 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目标是通过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政治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各项规章制度及内控机制,有效识别、评估与防范廉洁从业风险点,强化人员管理与问责机制,不断推进公司廉洁文化建设与职业道德水平建设,践行证券行业荣辱观与公司社会责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廉洁从业总体要求是公司及员工在开展证券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准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第五条建议,新增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

第一百九十九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第二百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根据公司实际修改
修订前修订后修订依据
…… 分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稽核审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或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部门。 ……分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审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或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部门。 ……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二节 内部稽核(审计) 第二百六十五条 公司实行内部稽核(审计)制度,配备专职稽核(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稽核(审计)监督。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二百六十六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根据公司实际修改
第二百六十六条 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制度和稽核(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稽核(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二百六十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公司实际修改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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