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600958)_公司公告_东方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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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切实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境外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毕马威”)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认为毕马威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4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毕马威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报《致审计委员会汇报书》,就审阅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与毕马威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分析。2024年12月16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毕马威提交的《公司2024年度A+H审计计划》,主要涉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内控审计重点、信息技术控制测试工作等内容。会议要求毕马威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和业务分部调整等工作,按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做好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25年3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审计结果的报告》等专项报告,对毕马威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

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半年度审阅工作中,遵循职业道德守则,保持履职独立性,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各项专项报告能够真实、有效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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