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601000)_公司公告_唐山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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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股票代码:601000 股票简称: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四月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16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21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23

议案八: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25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9议案十: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30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3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3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

现场会议主要议程:

一、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各位股东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和提问。

五、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六、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八、休会,表决结果统计,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见证。

九、复会,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会议结束。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股东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旁)。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共20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本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各位股东以多种方式进行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本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七、现场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第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4、6、7、8、9、11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请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票箱。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二)现场计票程序:由会议主持人提名2名股东代表及1名监事代表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计票、监票人,其中由监事代表担任总监票人,经与会股东鼓掌通过。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统计表决票。总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八、现场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置于无声或振动状态。

九、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董事会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持续加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平稳

2024年,公司以“吞吐量决战决胜年”为主线,大力弘扬“抢闯争拼”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着力破解生产运营结构性矛盾,全面释放港口作业能力,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主要经营业绩保持平稳,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2.3亿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24亿元,利润总额26.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79亿元,净资产收益率9.76%,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

(二)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

公司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赋予国资国企的使命责任,以入

选改革试点企业为契机,深入研究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落深落实,切实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活力。持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修订发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科学、民主、规范,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制定完善《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及《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等与董事会重点职权相配套的制度文件,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职权落实。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推进编制定员方案落地,深化市场化用工制度改革,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统筹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双百行动、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制定形成两个行动方案、三个工作台账、共计116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逐年明确具体措施、进度安排、完成标准和责任分工等,周密部署、精准发力,全面筑牢公司改革发展基本盘。

(三)深化风控合规体系运行

健全“风险、内控、法务、合规”一体化管理机制,坚持以风险为导向、遵循业务规律以及效率、合规与风控并进,推进事前协同审核、深化协同监督、开展协同支持。持续开展经营风险排查,对代理、物流、贸易等重点领域进行流程梳理、风险识别、改进提升。强化重大及专项风险管控,持续健全法律审核机制,强化法律、新业务、信用等风险管控,做好风控合规监督排查,防范重点领域风险事件,动态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和合规问题,降低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董事会建设和运作水平。一是持续强化顶层机制设计,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和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基本制度,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科学调整优化第八届董事会人员构成,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三是规范董事会运行,2024年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议案18项;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议案65项。高效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预算决算、项目建设、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四是合规高效完成信息披露,及时掌握信息披露规则新变化、新要求,全年共披露4项定期报告、55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及误导性陈述。五是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编制并披露《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并凭借公司在社会责任、ESG方面的突出表现,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ESG·先锋100指数”榜单,获评“ESG 金牛奖治理二十强”等称号,公司社会责任和ESG影响力再获提升。六是稳妥做好资本市场对接沟通,有效维护投资者关系,构建积极、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传递稳定预期,积极回报股东,维护上市公司资本

市场良好形象。2024年12月,公司入选中证A500指数,标志着资本市场对公司经营发展成效、规范治理水平、资本市场表现等方面的高度认可。

二、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以实干担当展现新作为、以深化改革重塑新优势、以团结奋斗谱写新篇章的关键一年。公司确定202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河北港口集团中长期发展设想和下达目标任务,坚持党建引领、凝心聚力,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以实现量利双增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增进职工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奋力开启新一轮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确保“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围绕以上目标,2025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对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最新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完善,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宣贯,不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到科学决策、规范运作,高效执行各项决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积极拓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广度

和深度、沟通渠道的多样性和便捷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塑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品牌形象。制定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夯实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以良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二)推动业绩稳中向好

建立生产业务高度协同机制,从市场和现场两端发力,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市场营销方面,持续做大矿石增量,路港联合开发远程腹地,拓展水水中转业务,多措并举提升矿石加工能力。全力保障电煤运输,拓展疆煤、外蒙煤集港通道,积极开发煤炭场地交货、进口煤炭混配转水装船业务。发挥外贸件杂精品航线优势,争揽天津、山东、东北等外埠地区货源。维护开发矿建货类市场。大力培育设备、粮食、化肥等新兴货种,丰富货种结构。生产组织方面,构建生产、业务、辅助单位三大功能板块,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生产运营体系,最大限度压缩辅助用时,提升泊位利用率。以吞吐量目标为引领,以压缩生产中断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手段,全面强化生产过程监管,实现“人、机、车、船、货、场”各类生产要素精准高效匹配。强化疏港计划管理,通过加快疏港、内外倒运、整合垛位等措施全力缓解场存压力。加强与口岸单位协作,推进智慧航道、远程商卫检等新技术开发应用,提高通航组织效率。

(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结合河北港口集团中长期发展设想和公司生产运营需求,对京唐港区四港池岸线开发利用等事关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进行战略谋划,以项目稳增长、促转型,做好“十五五”重点项目储备工作。加快推进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统筹推进码头工

程建设、工艺设备采购及信息化工程。积极推进精品矿加工、矿三堆场筛混罩棚等项目,争取早日落地,为打造矿石临港加工品牌提供支撑。

(四)加快绿色智慧转型

认真落实河北港口集团《绿色港口(2024-2030)建设规划》和《双碳规划暨双碳行动方案》重点任务,统筹抓好重点部位美化、重点领域防治、重点问题整改工作,系统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少人、提效、安全”目标,加快推进无人机盘库、巡检系统、AI自动识别系统、清舱机器人项目落地,高标准谋划“五中心”建设项目,年内专业散货泊位港机设备全部实现自动化远程控制,矿石码头公司具备五星级干散货智慧港口申报条件。

(五)全面深化改革创新

立足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工作重点,在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上下功夫,尤其是在直接面对市场、事关服务质量、亟需攻坚突破的领域,全面引入市场化方式,通过科学、灵活、有效的绩效考核政策,切实增强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通过统筹谋划,确保各项举措在顶层设计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加强公司治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功成有我的使命感,向新求变、聚势突破,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21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对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2、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唐山港集团拖轮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唐山港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唐山港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对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与河北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业务决策、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或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状况良好。各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及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报备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职责定位,提升监督实效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恪守职责,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保持其职能发挥的有效性。积极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依法列席或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开展全方位监督,及时评估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三)注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监事会将不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最新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按公司党委、董事会的整体工作部署,公司持续弘扬“抢闯争拼”工作作风,继续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深入开展降本增效活动,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主要业绩指标持续增长。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指标同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572,434.04584,458.22-2.06
营业成本305,392.72317,649.22-3.86
税金及附加13,039.5712,692.802.73
销售费用79.93113.41-29.52
管理费用50,534.6349,062.803.00
研发费用7,997.427,024.4313.85
财务费用-16,417.29-13,593.00——
投资收益51,194.7750,899.260.58
营业利润268,272.98257,633.594.13
利润总额268,350.84257,803.624.09
净利润212,621.90203,753.054.35
归母净利润197,878.46192,495.752.80

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原因:1、2024年4月转让拖轮公司股权,拖轮收入减少12,430.35万元;2、贸易收入减少4,276.43万元,扣除此二项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实际同比增长0.82%。

二、2024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2024年度经营计划2024年度实际完成完成比例(%)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58.5057.2497.85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25.9826.84103.31

营业收入未完成经营计划原因:2024年4月转让拖轮公司股权,拖轮收入较预算减少1.53亿元,扣除此项因素影响后营业收入实际同比增长0.47%。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及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8,784,647.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74,936,902.3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7,493,690.23元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的净利润1,867,443,212.0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171,983,613.40元,扣除2024年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1,185,185,722.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854,241,102.68元。

2024年,公司继续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工作,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控,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公司资本性支出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积极遵循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25,928,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即每股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为1,185,185,722.8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及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及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定了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已支付薪酬 (税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单位缴存部分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备注
陈立新董事、董事长7.911.709.61
李建振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117.0420.80137.84
吴会江董事、副董事长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闫 锋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王建国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吴立彬董事、工会主席94.2416.67110.91
马喜平 (离任)董事、董事长114.8420.18135.02
常 玲 (离任)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刘 洪 (离任)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王育蕃 (离任)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9万元/年/人(税前),按年发放。2024年度,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已支付薪酬 (税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单位缴存部分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杨志明独立董事9.0009.00
肖 翔独立董事9.0009.00
徐 扬独立董事9.0009.00
李岳军 (离任)独立董事2.87502.875
张子学 (离任)独立董事2.87502.875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024年,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已支付薪酬 (税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单位缴存部分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备注
郑国强监事、监事会主席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肖 湘监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曾 焜监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
王荣山职工代表监事20.266.2926.55
孟祥宁职工代表监事16.244.6920.93
季忻宇 (离任)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杨 光 (离任)职工代表监事9.644.0113.65
李 鹏 (离任)职工代表监事19.383.2322.61
苏 超 (离任)职工代表监事21.535.0426.57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以上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和服务、购买商品和服务、购建资产、承租资产、出租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交易总金额实际为57,183.14万元,2025年交易总金额预计为100,167.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交易内容

1.向唐港集团销售商品和服务,主要包括销售油料、劳保等产品,提供物业及绿化养护、设备及软件维保、理货、船舶停靠、装卸、充电桩使用、企业管理等服务。

2.向唐港集团购买商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接受装卸、工程监理、检测、敞顶箱发运等服务。

3.向唐港集团出租资产,主要包括出租房屋、设备等。

4.向唐港集团承租资产,主要包括承租土地、房屋、设备等。

5.代唐港集团收取货物港务费。

(二)预计交易金额

交易内容关联方2024年实际(万元)2025年预计(万元)
销售商品和服务唐港集团及其子公司5,276.455,268.64
主要包括:1.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3,287.513,246.84
购买商品和服务唐港集团及其子公司398.986,742.78
主要包括:1.津唐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1.153,000.00
出租资产唐港集团及其子公司2,507.922,044.01
承租资产唐港集团及其子公司4,556.334,675.05
其中:1.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200.083,203.00
代收货物港务费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5,216.1016,000.00
合计27,955.7934,730.48

二、与河北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唐港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交易内容

1.向河北港口集团销售商品和服务,主要包括销售油料、劳保等产品,提供船舶停靠、充电桩使用、垃圾处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等服务。

2.向河北港口集团购买商品和服务,主要包括购买招待用品,接受工程维修、设备及软件维保、教育培训等服务。

3.向河北港口集团出租资产,主要包括出租房屋。

4.向河北港口集团承租资产,主要包括承租房屋、设备等。

5.向河北港口集团购建资产,主要包括建造库房、安装设备、建设围网、开发软件等。

(二)预计交易金额

交易内容关联方2024年实际(万元)2025年预计(万元)
销售商品和服务河北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2,784.064,244.53
主要包括:1.唐山港集团拖轮有限公司2,303.383,575.00
购买商品和服务河北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7,941.8031,214.65
主要包括:1.河北港口集团港口工程有限公司5,868.5925,000.00
出租资产河北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31.53151.70
承租资产河北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26.5527.47
购建资产河北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14,224.6523,583.96
主要包括:1.河北港口集团港口工程有限公司8,513.0813,101.32
2.河北港口集团数联科技(雄安)有限公司2,010.475,075.99
3.唐山港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62.474,588.60
合计25,008.5859,222.31

三、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向其他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服务,主要包括销售油料,提供理货、水尺计量、调度、船舶停靠、装卸、企业管理等服务。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为1,914.22万元。

2.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服务,主要包括接受仓储、装卸、铁路运输等服务。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为4,300.73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方式

公司遵循商业实质, 以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和竞争状况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采用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双方进行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并按照协议执行。

(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发生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结合各项交易的实际情况,在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条件相同或者逊于关联方时,公司考虑优先使用熟悉港口业务的关联方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进行招标的项目通过招标确定交易对方。

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助于增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协同与资源优化,加强公司成本控制与效率提升,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及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且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安永华明已为公司提供了2022至2024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以及2019至2024年度连续六年的内控审计服务。安永华明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证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确认支付安永华明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同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预计支付安永华明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度投资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211项,计划投资23.92亿元,主要包括:

续建项目36项,计划投资17.78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74.34%;新开工项目175项,计划投资6.1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5.66%。

2.软件资产投资49项,计划投资6621万元,主要包括:续建项目8项,计划投资1952万元,占软件资产投资计划29.48%;新开工项目41项,计划投资4668.8万元,占软件资产投资计划

70.52%。

3.股权投资1项,计划投资7000万元。

上述投资计划为公司 2025年度投资预算规划,具体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相关,在具体实施中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及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回报预期和长期投资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特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盈利情

况、发展战略、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现金流量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且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现金分红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特殊情况是指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具体为: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

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80%且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四、本规划的适用周期和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

2.公司董事会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基础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五、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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