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01166)_公司公告_兴业银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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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要求,本公司对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毕马威华振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财务报表服务业务约定书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守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相关的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与独立,表现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按时完成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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