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6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4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林上炜先生、程子建先生、林启彬先生、林上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周立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宋健先生、刘志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为体现风险报酬原则,并参照公司经营状况、本行业情况及当地物价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生产与仓储控制循环》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核工作流程。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2024年7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