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_公司公告_英利汽车: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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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利汽车: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1279 公司简称: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85,785,9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15,857,859.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2.48%。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英利汽车60127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苗雨/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
电话0431-85022771/
传真0431-85033777/
电子信箱IR@engley.net/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积极施策,及时出台“两新”政策,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汽车产业转型步伐加快,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产销稳中有进,表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世界第一。2024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时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产销未达400万辆预期;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年产销首次突破1,000万辆,销量占比超过40%,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消费选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汽车行业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

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加深;居民消费信心不足,汽车消费内生动力欠佳;行业竞争加剧,盈利持续承压,影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5年,我国经济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2025年1月8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相信随着系列政策出台落地,政策组合效应不断释放,将会进一步释放汽车市场潜力。预计2025年,汽车市场将继续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汽车产销将继续保持增长。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金属零部件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EV电池上壳体、副车架、前后纵梁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前储物仓等。除汽车零部件外,公司也生产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

1、公司金属零部件主要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EV电池上壳体、副车架、前后纵梁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主要产品用途
仪表板骨架仪表板骨架用于仪表台、转向柱、中控、手套箱、空调、线控等的支撑和连接
防撞梁防撞梁是用来减轻车辆受到外力撞击时产生的二次伤害的震动力的一种装置,尽可能减小撞击力对车身纵梁、水箱、人员的损害,对车辆起到有效保护作用
门槛位于车门正下方,固定车身
EV电池下壳体电池包分为电池上壳体、下壳体两部分,主要用于安装电池模组,为整车提供电力保障,材料分碳钢、铝合金两部分,涉及冲压、焊接、涂胶等工序,对密封要求极高
EV电池上壳体动力电池包的一部分,主要用于保护锂电池免受碰撞和挤压,并起到隔绝密封的作用
副车架隔绝振动和噪音,降低噪音直接进入车厢,从而提高乘坐舒适性。增加悬挂连接的刚度,保证车辆的稳定性和操控性。是前后车桥的骨架,是车辆底盘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后纵梁前后纵梁维持了车架前后宽度的稳定性,确保车辆结构的整体均衡。前后纵梁承载着车辆的重量,是支撑车身结构的重要元素
车身冲压件构成汽车车身的金属冲压件,一部分经冲压后直接成为汽车零部件;另一部分经冲压后还需经过焊接、机械加工等工艺才能成为汽车零部件

2、公司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前储物仓等。非金属零部件图示及主要用途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图片主要产品用途
前端框架前端框架是汽车集成化设计的核心部件,是汽车冷却系统、照明系统、导风系统以及前罩锁及其附件等系统的承载结构
车底护板降低风阻,保护底盘,防止行驶过程中由于凹凸不平的路面或飞石和沙砾撞击对底盘造成损坏
备胎仓用来储存汽车备用轮胎
EV电池上壳体动力电池包的一部分,主要用于保护锂电池免受碰撞和挤压,并起到隔绝密封的作用
电瓶托盘用来固定和承托汽车电瓶
轮罩装在车轮外侧,起到装饰和防泥水的作用
前储物仓电动车取消了发动机,此位置改为前储物盒增加汽车储物空间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铝材和热塑、热固类材料等。对于钢材铝材类金属原材料,公司实际生产中会综合销售订单、销售预测信息、采购周期、生产计划及库存等因素进行采购。因账期、服务、交付等原因,公司通过第三方经销商采购大部分金属原材料。公司进行月度、季度或半年度询比议价,确定供应商,采用货到付款的付款方式。热塑、热固类材料,如PP、玻纤增强材料,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取年度锁定价格,每年初根据项目整体情况,商定新一年度价格;新项目通过捆绑老项目价格进行谈判确定采购价格。通过逐月签订详细规格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进行采购。公司主要采购流程图如下: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在取得产品订单并签署框架合同后将产品规格以及技术参数提交研发部门按照下游整车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工艺设计和模具开发,在通过整车制造商或一级零部件供应商生产批准程序(PPAP)后由生产部视订单的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区域性管理模式,实行大客户经理制。公司销售均为直销,不存在经销情况。公司业务部主要负责客户新项目的议价、承接和量产产品的订单承接及销售服务。公司在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过程中通常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即一款零件只由一个零部件厂商供应。

公司主要销售流程图如下:

(四)行业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已掌握轻量化前沿技术,并成为专业的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在材料方面,经历了从高强钢、超高强钢、铝合金板材及型材到多种玻纤增强复合材料的单独及组合应用;同时,公司已与国内外先进的汽车零部件厂商、模具厂商、材料厂商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进行深度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产品开发效率和质量,并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在工艺方面,具备冲压、辊压、液压成型、铝挤压成型、热成型、激光焊接到挤出、热压和注塑等多种生产工艺。此外,公司拥有自主设计的研发体系,经历多年发展,已经为国内合资品牌及自主品牌的整车厂设计开发一百多个轻量化零部件。公司重要客户主要为中高端车型的优质主机厂,与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沃尔沃亚太、华晨宝马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逐步推广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新兴主机厂客户业务,客户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已经成为行业内完整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提供者。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我国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交通、环保、能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国家越来越重视节约资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指引下,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汽车轻量化后车辆加速性提高,车辆控制稳定性、噪音、振动方面也均有改善。因此,车身重量的降低将对整车的燃油经济性、车辆控制稳定性、减少废气排放都有显著效果。随着汽车从传统燃油型向新能源转型,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顺应市场趋势在轻量化方向上继续发力,利用公司的研发能力,结合公司多材料、多工艺全覆盖的优势,打造出更轻量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分析、过程开发、试验验证到批量生产的整体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2年
总资产7,843,415,931.968,428,156,323.49-6.947,929,951,64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75,874,766.114,258,913,950.660.403,680,427,705.63
营业收入4,692,516,578.875,318,133,215.36-11.765,094,269,39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19,933.65101,500,928.05-51.9058,369,67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91,492.5091,354,890.59-57.212,586,50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6,511,677.83506,514,248.6851.33256,464,618.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2.72减少1.59个百分点1.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10.070-55.710.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10.070-55.710.039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160,905,023.051,205,364,006.471,112,725,814.411,213,521,73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48,603.2816,955,413.547,441,845.474,374,07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619,347.839,217,863.246,101,868.286,152,413.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667,170.39121,839,244.2191,352,986.18429,652,277.0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4,51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3,75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01,298,704,37281.900境外法人
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5,628,5170.350国有法人
浙江吉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吉晟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628,5170.350境内非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658,3463,401,3460.210其他
瞿均皓3,274,5003,274,5000.210境内自然人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2,177,5952,587,7800.160其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266,0002,585,1000.160其他
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939,9632,439,0240.150其他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智胜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226,3002,226,3000.140其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4,1222,207,6900.140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84,341.59万元,同比下降6.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27,587.48万元,同比增长0.4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251.66万元,同比下降11.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1.99万元,同比下降51.90%;实现利润总额4,123.99万元,同比下降68.1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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