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_公司公告_英利汽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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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利汽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宋健先生,195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工程师,曾任教于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现任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0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不存在无故缺

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保留意见、反对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
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次数
宋健4430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完成了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对公司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制定和重大项目决策的研讨过程,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2024年任职期间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

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以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除勤勉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之外,本人还通过电话会议、微信、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积极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时刻关注行业的环境及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配备了专门人员为本人履职提供支持和协助,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和提前发送会议材料,就有关重要事项提前与本人进行沟通,对本人存在疑问之处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工作有效提供了充分的便利条件。同时,公司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等举办的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报告期内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上述文件均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为公司所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双方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确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许安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选举林上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程子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林上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许安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苗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林臻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任免和聘任的人选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健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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