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_公司公告_英利汽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军)(离任)

时间:

英利汽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军)(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的有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的各项提案,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军先生,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9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职,主要任职包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8年7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自此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因此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
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次数
王军555003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严谨履行职责,对公司核心岗位人员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为公司做好长期人才储备,保障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全部投赞成票。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密切关注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对公司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有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以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也通过其他多种方式履职:1、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2、通过电话、视频、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就关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均能及时配合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和规范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符合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财务负责人变更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审议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已离任):王军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