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0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5年3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按照承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制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逐项表决上述议案,相关监事回避表决。
2024年度,公司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117.10万元,每位监事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薪酬 |
侯权昌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36.85 |
王艺凝 | 监事 | 59.79 |
李士光 | 监事 | 20.46 |
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仅领取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薪酬,其他职务的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监事在公司均有任职。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
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