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_公司公告_英利汽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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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利汽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4月

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7

议案三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2

议案四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3

议案五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4

议案六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制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7

议案七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制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9

议案八 《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0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 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 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 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

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 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 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主持人

董事长林上炜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提名并选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与会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五)宣读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制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制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就提问进行回答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实现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251.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76%;实现利润总额4,123.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8.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1.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1.90%。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4,692,516,578.875,318,133,215.36-11.765,094,269,39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19,933.65101,500,928.05-51.9058,369,67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91,492.5091,354,890.59-57.212,586,50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766,511,677.83506,514,248.6851.33256,464,618.00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2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75,874,766.114,258,913,950.660.403,680,427,705.63
总资产7,843,415,931.968,428,156,323.49-6.947,929,951,648.98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2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10.070-55.710.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10.070-55.710.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50.060-58.330.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2.72减少1.59个百分点1.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12.45减少1.54个百分点0.07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汽车行业在变革中加速前行,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趋势愈发明显,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爆发,传统燃油车市场面临转型压力。与此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形势更加严峻,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面对市场及行业变化,公司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积极实施降本增效措施,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聚焦效率提升及技术进步、加强运营及成本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251.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76%;实现利润总额4,123.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8.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1.9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1.9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客户合作,努力拓展市场份额

随着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汽车产业格局发生较大变化,新能源汽车占比日渐增高。公司顺应市场变化,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开展与客户高层商务互访,让客户更加了解公司的产品及技术能力,争取更多优质项目定点。报

告期内,公司聚焦优质客户,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大集成化、平台化项目开发,全年获取定点新项目120余个,其中新能源项目车型占总体项目比例达47%,包括北美知名新能源车企、比亚迪、小鹏、宝马、沃尔沃、蔚来、吉利、零跑等。

2、强化科技创新赋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轻量化方案

作为汽车行业轻量化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及创新能力,通过吸引高素质研发人员,优化人才结构,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研发成果陆续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带动产品的优化和升级,保持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设计及实验能力的投入,重点推进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包括多层复合材料和碳纤维材料开发及应用、利用碳纤维材料优异的机械性能与轻合金金属相结合等,为客户产品轻量化应用提供帮助;公司研发中心实验室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增加试验设备,优化试验方法,严格按照CNAS实验室规章制度进行实验操作,目前已拥有试验设备73台/套,可完成材料试验40余项,功能测试20余项,表面防护测试20余项,环境测试10余项,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快速优质的检测服务。

3、建立卓越运营体系,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

公司围绕战略目标深化运营管理改革,通过矩阵式管理模式搭建、全面预算管理优化、卓越运营体系构建、组织效能提升及精益生产推进,实现运营效率与效益的双重突破,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矩阵式管理模式全面落地,以“横向协同、纵向贯通”为核心,打破传统职能壁垒,构建覆盖生产、研发、物流、财务、采购的矩阵式管理架构;通过建立“战略-预算-考核”一体化管理体系,将预算目标分解至最小业务单元,实现成本费用动态监控;通过对标行业标杆,搭建包含“标准化流程、

数字化工具、KPI考核”的三维卓越运营体系。完成核心流程再造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在人员、产能、效率、库存、采购降本等方面进行事前预测,提前行动应对市场波动给企业带来的库存风险及成本压力;在精益生产方面,实施价值流程分析,消除成本浪费,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4、积极推进海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现有优势业务布局

为打造国际交往的平台与窗口,对接优秀专家、引进技术及对接德国以及海外的客户及供应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不受地域限制的服务,结合对行业趋势、经营形势等因素的审慎考量,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和推进在德国设立研发中心的工作,随着德国研发中心的设立完成,将有助于公司掌握欧洲主机厂前沿发展方向,便于公司与国际知名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有利于对接海外优质企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5、优化公司人才体系建设,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用科学的方法完成公司的战略目标。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组织目标,通过引进工艺、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优秀人才,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领导力培训项目,不断完善公司核心团队并提升管理能力;通过组织架构的标准化和调整、绩效管理体系的精细化改进、人力资源信息化的深入实施以及人力资源流程制度的更新,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并降低了运营成本,确保了管理流程的高效性和规范性;通过给予关键岗位人员及表现优秀人员进行恰当、及时的认可和激励,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稳定性,实现公司与员工长期共同发展。

6、完善制度建设,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坚持以合规为底线,强化董监高履职支撑,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着力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并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分红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会议召开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1、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共召开9次会议,同时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完成了相关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确保向股东和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公司相关信息。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
2024年1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2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制订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制订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5、《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7、《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9、《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2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2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26、《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2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28、《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2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31、《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2、《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24年6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7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4年8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6、《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4年10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24年12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调整<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3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
2024年1月29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4年4月24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制订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制订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6、《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4年7月12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机构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为公司重大决策的有效执行

及日常经营的规范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权范围认真开展工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4、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共7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2024年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积极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集思广益,审慎决策。同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项目、人才培养、制度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在公司决策和运营指导的核心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职权,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慎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独立董事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的发展,对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5、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全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有关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内幕信息保密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同时,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投资者调

研、公司电话热线、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董事会2025年工作重点

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5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针对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或修订的各项法规文件,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深入研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信息披露风险,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议案二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重大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稳步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履行监事职责,行使相关职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会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做出监督并发表意见。

1、2024年1月12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4年2月28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2024年3月2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制订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2024年4月2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2024年6月24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2024年7月12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4年8月2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8、2024年10月3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2024年12月27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列席3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全程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是正确合理的,公司的管理制度是规范的;股东大会召开和审议程序是合法有效的;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勤勉敬业,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财务报告均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出具的所有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监事会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对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相关行为进行关注。监事会认为:在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执行相关协议价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有效的审议及批准程序,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出现违法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1、继续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使其决策、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高效;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3、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好监事会日常工作议事活动,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稳健经营。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

议案三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对2024年年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制作完成,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议案四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8,819,933.65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6,391,990.42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85,785,9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15,857,859.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2.48%。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议案五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直面挑战积极应对,依托宝贵的客户资源及良好的市场声誉,秉持发展的初心,努力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有价值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同时,紧盯行业革新趋势,瞄准汽车产业新发展,紧紧依托公司核心技术优势,进一步完善生产基地布局,夯实管理提升品质,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实现了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4年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10.070-5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10.070-5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50.060-58.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2.72减少1.5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12.45减少1.54个百分点

二、经营成果

项目2024年度2023 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4,692,516,578.875,318,133,215.36-11.76
营业成本4,181,131,803.794,696,943,202.64-10.98
销售费用15,125,852.4321,594,966.57-29.96
项目2024年度2023 年度同比增减(%)
管理费用186,909,170.51190,635,169.27-1.95
财务费用25,622,995.6636,028,249.64-28.88
研发费用210,657,400.94215,708,971.61-2.34
其他收益40,460,478.9020,488,765.4397.48
信用减值损失-82,281.81-4,107,432.42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455,405.8220,239.79-2,350.05
营业利润44,640,135.38129,345,949.06-65.49
利润总额41,239,928.98129,269,014.89-6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19,933.65101,500,928.05-5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91,492.5091,354,890.59-57.21

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期订单量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3.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及仓储费等减少所致。

4.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管理人员薪酬减少所致。

5.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借款减少导致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6.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技术开发费减少所致。

7.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优惠增加所致。

8.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9.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三、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款项融资86,045,791.131.10294,494,903.463.49-70.78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241,129,910.423.07182,202,858.682.1632.34主要是本期预付购料款增加

四、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采购原材料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本期无再融资项目所致。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16,751,452.971.4980,689,958.130.9644.69主要是本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146,663,986.331.87299,891,387.783.56-51.09主要是本期厂房完工转固所致
短期借款83,058,450.011.06417,713,620.354.96-80.12主要是本期偿还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合同负债27,082,605.450.3540,267,067.800.48-32.74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30,829,052.170.39148,343,969.981.76-79.22主要是本期应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66,849,310.689.7850,973,725.390.601,404.40主要是因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283,816,278.953.62847,312,875.0010.05-66.50主要是长期银行借款划分到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17,375,095.390.2229,894,585.700.35-41.88主要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净额列示后较去年减少

项目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6,511,677.83506,514,248.6851.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4,871,757.77-549,734,628.55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502,334.70615,825,725.45-143.93

议案六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制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232.89万元,其中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薪酬
林上炜董事长0
程子建副董事长82.92
林启彬董事39.24
林上琦董事73.62
周立独立董事7.01
宋健独立董事7.01
刘志东独立董事7.01
孟焰独立董事(已离任)5.36
王军独立董事(已离任)5.36
张宁独立董事(已离任)5.36

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独立董事服务协议》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综合考虑其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

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领取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数额方案,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议案七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制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度,公司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117.10万元,每位监事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薪酬
侯权昌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36.85
王艺凝监事59.79
李士光监事20.46

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仅领取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薪酬,其他职务的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监事在公司均有任职。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

议案八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规划,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7.10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5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0亿元。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本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差额补足等担保事项,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签署金额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上海鸿汉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00%93.99%5,000.0013,000.003.04%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00%70.61%13,000.0021,000.004.91%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00%26.67%4,000.0018,000.004.21%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00%46.06%20,000.0021,000.004.91%
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100%51.07%14,000.0039,000.009.12%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00%46.20%9,000.0034,000.007.95%
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00%56.30%4,000.0014,000.003.27%
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00%68.69%9,000.0021,000.004.91%
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100%19.91%0.0011,000.002.57%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00%16.02%0.0013,000.003.04%
二、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4%32.03%51,000.0046,000.0010.76%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4%69.15%21,000.0020,000.004.68%

注: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在2023年担保预计22,500.00万元,于2023年5月签订了担保协议,担保金额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本公告披露日该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2025年该控股子(孙)公司不再预计担保额度。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担保余额15.50亿元,为2025年担保预计表中担保余额15.00亿元和上述5,000.00万元合计。

上述额度为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2025年度预计

总额内,各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注1:上述担保计划不含关联担保。注2: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公司实际签署合同金额为准。

注3: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股东Linde+WiemannSE&Co. KG(简称:林德维曼)属于境外股东,境内银行不承认该境外公司的担保效力,因此同意部分股东不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共计12家,其中全资子公司10家,控股子公司2家:

(一)上海鸿汉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鸿汉)

1、成立时间:2022年8月26日

2、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海路918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BX42YP5W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鸿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鸿汉资产总额9,902.23万元,负债总额9,306.62万元,资产负债率93.99%,营业收入9,626.54万元,利润总额-93.80万元,净利润-66.54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工业)

1、成立时间:2023年6月13日

2、注册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创园永兴大道1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4MA8QK9FP9M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9,3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专业设计服务;钢压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合肥工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工业资产总额28,218.76万元,负债总额19,923.88万元,资产负债率70.61%,营业收入1,587.08万元,利润总额-1,331.49万元,净利润-1,001.19万元,银行贷款9,170.51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英利)

1、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9日

2、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四路268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696294923W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3,342万元

6、经营范围:从事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夹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汽车用钣金与铝合金冲压件、滚压件及焊接件、注塑模压塑料件的设计与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英利资产总额57,968.22万元,负债总额15,461.98万元,资产负债率26.67%,营业收入42,010.06万元,利润总额4,675.52万元,净利润4,010.00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英利)

1、成立时间:2008年2月18日

2、注册地点: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镇村(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720197161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9,988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铝合金制品、滚压保险杠、塑料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苏州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苏州英利资产总额46,871.52万元,负债总额21,587.63万元,资产负债率46.06%,营业收入50,720.60万元,利润总额-1,664.47万元,净利润-1,185.74万元,银行贷款1,731.0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五)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英利)

1、成立时间:2012年9月19日

2、注册地点: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康道21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052095566B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25,213万元

6、经营范围:模具、汽车零部件制造、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7、天津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英利资产总额59,677.02万元,负债总额30,476.60万元,资产负债率51.07%,营业收入61,227.04万元,利润总额3,116.71万元,净利润2,808.39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六)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佛山英利)

1、成立时间:2012年4月24日

2、注册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地东阳三路15号之一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94077346J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焊接产品、注塑成型品、热压成型产品;表面处理加工;模具、检具、夹具的设计与制造;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佛山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佛山英利资产总额59,331.28万元,负债总额27,410.35万元,资产负债率46.20%,营业收入49,082.51万元,利润总额-110.03万元,净利润28.63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七)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英利)

1、成立时间:2019年1月29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启源路18号3号、5号厂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CLWY500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宁波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英利资产总额23,921.26万元,负债总额13,466.61万元,资产负债率56.30%,营业收入18,899.79万元,利润总额-1,015.22万元,净利润-690.44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八)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青岛英利)

1、成立时间:2016年4月25日

2、注册地点: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大众一路以北营流路以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C9KCG4C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25,476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汽车用钣金与铝合金冲压件、滚压件及焊接件、注塑成型件、热压成型件的设计与制造;冲压模具、夹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青岛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英利资产总额36,767.02万元,负债总额25,256.19万元,资产负债率68.69%,营业收入26,275.68万元,利润总额592.97万元,净利润448.91万元,银行贷款1,000.0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九)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鸿汉)

1、成立时间:2022年11月11日

2、注册地点: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华园路1066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C1Y7U21P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22,1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长春鸿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春鸿汉资产总额26,170.08万元,负债总额5,210.88万元,资产负债率19.91%,营业收入2,579.93万元,利润总额- 1,154.14万元,净利润-871.39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十)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汽车部件)

1、成立时间:2001年7月19日

2、注册地点: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育民路567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271153273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3,665.57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钣金冲压件、门框滚压件、汽车座椅安全带、卡车刹车调节器、千金顶、热压成型产品、注塑成型产品及汽车零部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汽车部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汽车部件资产总额75,731.85万元,负债总额12,136.03万元,资产负债率16.02%,营业收入41,281.09万元,利润总额2,682.77万元,净利润2,118.97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十一)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林德天津)

1、成立时间:2013年3月27日

2、注册地点: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康道34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064012553U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组装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泳及其它金属表面处理(喷涂、电镀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林德天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林德天津资产总额101,781.71万元,负债总额32,600.91万元,资产负债率32.03%,营业收入80,484.48万元,利润总额1,325.15万元,净利润1,311.17万元,银行贷款17,800.0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十二)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林德长春)

1、成立时间:2012年9月11日

2、注册地点:吉林省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经合大街888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5933708821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250万欧元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冲压件生产、组装、销售并提供与自产产品安装、试运行和质保相关的辅助性服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经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7、林德长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林德长春资产总额20,974.84万元,负债总额14,503.80万元,资产负债率69.15%,营业收入23,323.70万元,利润总额5.72万元,净利润69.77万元,银行贷款6,500.00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新发生的担保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具体将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五、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60亿元(含本次),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9.63%。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50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6.25%。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反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议案九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度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业务收入 (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审计服务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志娟,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博,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许松飞,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2023年度较2023审计费用增减(%)
财务报告审计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195.00195.0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25.0025.00-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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