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就本行在任独立董事梁高美懿、吴联生、汪昌云、鞠建东、庄毓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席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本行以及本行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